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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O MEPC 78会议要点预览

发布时间:2023-08-04      点击次数:135

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8届会议(MEPC 78)将于2022年6月6日至10日举行,此次会议将对应对气候变化,促进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指定整个地中海区域为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区;《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BWM公约)经验积累阶段和应用,以及拟议修正案等13项重点议题予以审议,内容如下:

1.支持短期措施的导则/指南草案

将提请MEPC通过系列导则,以支持短期措施的实施,包括现有船舶能效指数(EEXI)的计算方法、修订的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以及拟定的碳强度指标(CII)系数修正。

2.推进中期温室气体减排举措与相关影响评估的工作

船舶温室气体减排会间工作组第12次会议(ISWG-GHG 12)将报告其在进一步制定“一揽子备选中期举措”方面取得的进展,整合各种技术与碳定价要素。预计将在 MEPC 78 会议期间进行进一步讨论。此外,ISWG-GHG 11将报告在审查备选温室气体减排措施对各国影响评估的程序方面取得的进展,其将有助于未来对“一揽子备选中期措施”进行全面影响评估。

3.修订温室气体减排初步战略

继上届会议同意在 2023 年通过强化修订的温室气体减排战略后,MEPC 78将审议相关文件,提供与IMO温室气体减排初步战略相关的具体建议与意见。预计MEPC将讨论如何推进修订过程,以便经修订的战略能在2023年中期召开的MEPC 80上获得通过。

4.生命周期温室气体评估导则

ISWG-GHG 11将报告在制定海洋船用燃油生命周期温室气体及碳强度导则(LCA导则)草案方面的进展。

5.指定整个地中海区域为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区的提案

目前,全球共有四个指定的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区。基于《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公约)附则 VI,MEPC 将考虑将整个地中海区域指定为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区。若该提案在本届会议上获得通过,相关修正案可在今年12月召开的MEPC 79上获得通过。该修正案或将于 2024 年中旬生效,新的限制举措将于 2025 年生效。

此外,《保护地中海海洋环境和沿岸地区公约》(巴塞罗那公约)及其议定书的缔约国已于2021年12月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至IMO。

6. BWM公约经验积累阶段、应用和拟议修正案

《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BWM公约)自2017年起生效,旨在防止船舶压载水携带的外来生物入侵。2017 年,MEPC 71 确立了压载水经验建设阶段 (EBP)(MEPC.290(71) 号决议),以便对 BWM 公约进行系统的循证审查,拟对公约进行审查并制定一揽子修正案。

MEPC 78 预计将成立压载水审查小组,审议EBP数据分析报告,该报告强调了数据分析过程中确定的要点,并进入公约审查阶段。此外,MEPC将审议10个成员国提交的提案,即制定公约审查计划(CRP),该计划已商定为EBP的下一阶段,同时,拟议的CRP将在2026年之前完成相关工作。

此外,MEPC还将审议以下内容:

· 将BWM公约适用于在水质恶劣的港口营运船舶的相关提案;

· BWM公约或相关导则的拟议修正案,涉及压载舱中处理过的污水和灰水的临时储存、压载水记录簿的形式、压载水报告表示例以及BWM公约适用的特定船舶类型;

· 其他新的或经修订的导则将在对压载水管理系统(BWMS)进行修订的情况下重新评估。

7.废气滤清系统(EGCS)排放水-导则与指南

预计MEPC将审议批准由污染预防与应急分委会(PPR)制定的以下内容:

· MEPC关于在2022年废气滤清系统排放水的风险和影响评估导则的通知草案,提供风险及影响评估的推荐做法,成员国在考虑制定地方或区域法规以保护敏感水域/环境免受EGCS排放水的影响时,应遵循这些建议。

· MEPC关于在2022年向港口接收设施输送EGCS残留物和储存排放水的指导意见草案,提供最佳方案,旨在协助船舶运营商和港口国确保EGCS残余物和储存的排放水进入港口接收设施的适当管理与处置。

2021年,MEPC通过了最新的废气滤清系统导则,其中规定了EGCS的测试、调查、认证和验证标准以及排放水质标准。

8.船舶的海洋塑料垃圾–小型船舶的强制性垃圾记录簿和渔具标记

MEPC 77通过了处理船舶产生的海洋塑料垃圾的战略,该战略将以下成果作为主要目标:减少渔船产生和回收的海洋塑料垃圾;减少航运产生的海洋塑料垃圾;以及改善港口接收设施和处理设施性能。该行动计划将于2025年前完成,与IMO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14(SDG 14)中改善海洋环境的目标一致。

预计MEPC将批准 MARPOL公约附则 V的修正案草案,强制总吨位在100吨以上、400吨以下的船舶使用垃圾记录簿,以期获得通过。MEPC将关注PPR分委会正在进行的渔具标记工作,并应邀就处理渔具标识的拟监管方案向分委会提出建议。

9.解决船舶产生的海洋塑料垃圾的能力建设

挪威政府、IMO与粮农组织(FAO)之间的GloLitter伙伴关系项目对发展中国家予以支持,以减少海洋垃圾。

10.通过修正案(水密门、GESAMP危险评估程序)

预计 MEPC 将通过以下修正案(经上届会议批准):

· MARPOL公约附则I和《国际散装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BC规则)关于水密门的修正案草案;

· MARPOL公约附则 II 的修正案草案,将缩写图例更新为经修订的 海洋环境保护科学联合专家组(GESAMP)危险评估程序。

11.保护北极海域—港口接收设施的区域安排

MEPC将审议MARPOL公约附则的修正案草案,以允许在北极地区拥有港口的国家就港口接收设施进行区域安排。PPR 9同意了 MARPOL公约附则 I(油类)、II(有毒液体物质)、IV(污水)、V(垃圾)和 VI(空气污染)的修正案草案,还将审议《2012年区域接收设施计划制定指南》的相关修正案。

12. 修订防污底系统公约导则

2021年通过管控生物杀伤剂环丁腈(cybutryne)的修正案后,MEPC 78将审议该导则修正案草案,以促进《国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AFS公约)的实施。以上修正案将于2023年1月1日生效。审议中的相应修正案草案涉及以下导则:

· 船舶防污底系统简要取样导则;

· 船舶防污底系统检查导则;

· 船舶防污底系统检验和发证导则。

13.IMO环境相关公约规定的统一解释

MEPC 将考虑批准以下内容:

· BWM公约附录I(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格式)的统一解释草案,涉及船舶采用的主要压载水管理方法;

· MARPOL公约附则VI第18.3条适用于生物燃料的统一解释草案;

· 修订《2008年氮氧化物技术规则》第4.4.6.1段的统一解释草案,以使该解释在某些情况下适用于“发动机系族”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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